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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,全面取消核定征收!税务局刚刚通知!2022年1月1日执行!

发布时间:2022-04-30 11:46:22
点击次数:249次
文章作者:超级管理员
文章来源:本站
当前栏目:公司注册

  2021年 12月底,税务局已通知!取消核定征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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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什么核定征收?为什么要全面取消?

  一、什么是核定征收?

 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,因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,资料残缺难以查账,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,导致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,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。


  二、为什么税务局要提高核定征收率?

  1、核定征收管理风险巨大

  核定征收是一种粗放的管理方式,主要是针对没有建账的或者建了账但是税务机关不信的。核定征收原本是惩罚性措施,但在实务中,却逐渐成为了一种“税收优惠”。目前,核定征收存在非常大的风险!

  2、造成税款直接流失。

         

(1)核定征收企业发生大额股权转让或财产转让,无论产生多少所得,都只能按照该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征收,导致税款流失。

(2)核定征收企业主营项目确定有误,或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,导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行业下限,导致税款流失。

(3)核定征收税款少于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款,导致税款流失。


  3、造成下游企业计税基础减少。


 主要途径有2个:

(1)定额征收企业在定额范围内代开、虚开发票的,造成受票企业少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。

(2)定率征收企业由于实际税负低,承担少量税款而开具大量发票,下游企业取得支出发票后可以按25%税前扣除,造成税款减少。


  4、造成上游企业税款流失。

  按收入定率征收企业或定额征收企业,由于没有支出发票也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,可能不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,将导致上游企业藏匿收入,少缴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 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,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,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,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,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。逐步实现取消核定征收,能减少税源损失、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。

  2022年,严查核定征收!这12种情形,不要再有了!

  其实早在去年12月21日,审计署发布《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》:

 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提到,个税核定征收存在漏洞,税局对其规范,已在15省开展试点。

  按照“先试点、后扩围、再推开”的工作部署,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进行规范,已在 15 个省分两批开展试点,共调整规范近 8 万户企业,将适时向全国推开。

  以下12种情形税务局将重点关注:

  1、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;

  2、是否对金融企业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;

  3、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;

  税局将从五大方面严监管!

  1、严格落实对特定行业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。

  2、对现存核定征收企业,积极引导企业建账立制,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企业;

  3、对于年收入和利润额变化明显超过20%以上的企业,要切实调整应税所得率;

  4、对于总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征管鉴定的企业,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评估力度;

  5、关注核定征收企业的发票管控和注销管理情况,履行相应的征管职责。

  4、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,是否存在超率核定;

  5、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%以上的企业,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;

  6、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;

  7、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;

  8、 利用签订“阴阳合同”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。

  9、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,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。

  10、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;

  11、业务相关性和合理性;

  12、未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(谁收钱谁纳税)。

  提醒!选择核定征收的企业一定要做到真实交易,否则得不偿失~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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